黔东南区域,春秋时属牂牁、楚黔中地。战国时属且兰、楚黔中郡。 [3]
秦代属黔中郡和象郡。汉代属武陵郡、牂柯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随情势而变迁。 [3]
隋代属牂柯郡、沅陵郡。唐代属黔中道,置有思州、应州、充州、亮州等。宋代分属荆湖北路、夔州路和广南路。元代属湖广行省思州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四川行省播州宣慰司。 [3]
明洪武年间设镇远、清浪、铜鼓、五开、偏桥、古州、清平、兴隆8卫;永乐年间置思州、镇远、黎平、新化4府,隶属于贵州省;明朝后期,黔东南大部分属思州、镇远、黎平、都匀、平越5府;天柱明代属湖广行省靖州,清代划入贵州。清朝雍正年间设古州、清江、台拱、丹江、八寨5厅。 [3]
民国二年(1913年),改府、厅、州为县。民国三年(1914年),改县丞、巡检、吏目管地置分县,隶于所在县辖;同年设黔东道,治镇远,领镇远、邛水等26县,八寨、麻哈隶黔中道。[3]
民国十二年(1923年)废道,各县直属于省。民国十四年(1935年)贵州省设督察区分管各县,之后区划多次调整。第八、第七、第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镇远;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黎平。相继撤销分县建置。黎平、榕江、从江、丹寨、麻江隶都匀督察区。炉山隶平越督察区(1937年改隶镇远督察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