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雄模范进行表彰,彰显的是对其奉献精神及劳动价值的肯定。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中国共产党就已经开始表彰英雄模范。1933年8月,中国共产党为了促进生产,就曾在中央苏区各厂矿企业开展劳动竞赛,进行过评比、表彰先进和评选模范活动。20世纪40年代中期,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自救运动。为了动员广大民众和全体党员积极投入到这一运动中来,中国共产党结合苏维埃时期的动员经验和表彰方式,在边区开展了表彰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活动。这些英模表彰活动,是中共直接领导边区社会建设的新型组织形式,组织动员了民众,给他们树立了榜样,达到了发展生产、巩固根据地、促进边区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目标。[42]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积极开展英模表彰活动,并逐步将其制度化、规范化。从1950年9月至1960年6月间,先后召开了四次大规模的全国性劳模和先进生产者代表表彰大会,即1950年9月25日至10月2日召开的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1956年4月30日至5月10日召开的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1959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召开的全国群英会以及1960年6月1日—11日召开的全国文教群英会。这四次会议共表彰了6510个先进集体和11126名先进个人。期间还召开过一次专门表彰妇女的全国性表彰大会,即1958年12月的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会议,有2500多名妇女受到表彰。《人民日报》评价这次会议“是全国妇女优秀代表的大会师,是全国妇女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各项成就的检阅大会”。同时,这次会议的召开也为两年后进行全国“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奠定了基础。[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