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始称“国立音乐院”(在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备案中,“上海国立音乐院”是正式名称[4] ),创建于1927年11月27日,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国立高等音乐学府,由民主革命家、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博士创办。首任院长蔡元培。 国立音乐院开院纪念照
1929年9月,上海国立音乐院更名为上海国立音乐专科学校。
1937年,学校更名为私立上海音乐院。
1942年,私立上海音乐院被汪伪政权接管更名为国立音乐院(伪“国立音乐院”)。
1943年,国民政府在重庆成立“国立音乐院分院”(由原国民党中央音乐干部训练班改制,其中教师也多半是原上海国立音专师生),分院于1945年改名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自重庆返沪的国立上海音专接收了伪“国立音乐院”(国立上海临时大学补习班第三分班),与私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合并为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5][6][7]
1949年6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国立上海音乐专科学校。9月1日,学校更名为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自1949年至1984年,作曲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教育家贺绿汀长期担任院长(后任名誉院长)。 共8张 上海音乐学院
1950年1月28日,国立音乐院上海分院更名为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8月,国立福建音乐专科学校并入。10月,成立音乐研究室,是全国最早的音乐学术研究机构。[8]
1952年,中央音乐学院上海分院更名为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同年,金陵女子大学文理学院音乐系、上海市行知艺术师范学校音乐组先后并入。[9][10]
1956年11月20日,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更名为“上海音乐学院”,院名沿用至今,系文化部直属重点院校。同年,华东师范大学音乐系部分教师并入。[1][6][11]
1964年,开始研究生教育,招收声乐、小提琴专业方向研究生。[12]
从1978年起,学院设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艺术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后统一合并为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增设音乐教育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