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一般是政府按事先制定的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措施,有计划地安排重大经济活动,引导和调节经济运行方向。[4]
苏联的计划经济始于20世纪20年代末和30年代。它不是在理想条件下形成的,而是在强敌环伺的贫弱农业国逐步建立起来的。计划经济体制,即经济行为是以统一计划为条件的制度化经济体系。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的实施与劳动人民广泛参与经济管理密切相关,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主要区别。计划经济体制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力图消除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同时使苏联经济从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脱离出来。[2]
朝鲜自金正恩掌权后,推动“按劳分配刺激生产”措施,动摇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根本基础。人民币、美元等外汇在朝鲜流通日益广泛,西方名牌专柜和商业街也亮相平壤。虽然朝鲜当局担心市场经济快速扩散,但分析家认为,朝鲜已经进入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存的阶段。[5]
建国头七年,中国逐步走上计划经济体制的轨道。它的基本形成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0月-1950年6月)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萌生阶段。1949年底,没收2858个官僚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建立国营工业(占全国工业资金的78.3%),掌握国民经济命脉,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不久,对非公有制的私营工商业实行调整,使私营企业初步纳入计划生产的轨道。在组织机构方面,1949年10月建立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后,又相继成立其他专门性的负责计划管理的中央机构。如全国编制委员会、全国仓库物资清理调配委员会,指定人民银行为国家现金调度的总机构等。通过这些机构,国家开始对经济活动实行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
1949年冬,中央确定实行全国财政经济统一管理的方针,并通过1950年2月召开的全国财政会议,以指令性方式提出了“六个统一”:财政收支统一、公粮统一、税收统一、编制统一、贸易统一、银行统一。这一时期已开始提出发展国民经济的某些计划和措施。如粮食、皮棉、煤炭等安排1950年生产的计划指标。在此期间,还进行某些年度计划的试编工作。
如1949年年底编制出《1950年全国财政收入概算草案》,1950年5月又试编包括农业、工业、文教卫生等20多项内容的《1950年国民经济计划概要》,为后来编制中、长期的国民经济计划摸索经验。1950年6月举行的党的七届三中全会认为,这一时期在对旧的社会经济结构进行不同程度重新改组的同时,老解放区“特别是东北,已经开始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但在新解放区“还没有获得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