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勒车,又称"哈尔沁车""辘辘车""罗罗车""牛牛车"等,是蒙古民族使用的传统交通运输工具。通常以草原上常见的桦木制作,双轮轮高4米多。其特点是车轮大车身小,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适于草地、雪地、沼泽和沙漠地带运行,载重数百斤乃至千斤,用牛拉、马拉、骆驼拉都行。牧民们拉水、拉牛粪、到场搬家、运送燃料及婚丧嫁娶,运输生活日用品、赶那达慕大会等等多离不开它。首尾串联,一人可驾驭三、五辆,甚至十余辆,故有"草原列车"之称。解放后逐渐改用轴承胶皮铁轮。过去,勒勒车是牧民必备的家当,现已被拖拉机、汽车所代替。[2]
勒勒车为蒙古式牛车,为草原牧人重要的交通工具。由于游牧民族迁徙不定,车子成为其交通必需。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早就有造车用车之习俗。凿刻在乌拉特中旗几公海勒斯太山崖上有多幅车子的岩画。据有关学者考证:“其式样与北魏车型很相似,为双辕双轮,车厢上有毡帐,可以乘坐或居住。”
勒勒车的起源已经无法确考。不过,《汉书·扬雄传》载《长杨赋》有"碎轒輼,破穹庐"的语句。据考证,"轒輼"就是早期的车辆(一种攻城车),说明秦汉之际,匈奴人就懂得造车。
勒勒车有记载的起源可上溯到《汉书》所记载的"辕辐"。南北朝时期,鲜卑、柔然、铁勒(又叫敕勒)等族,造车技术已经相当高超。北朝时的铁勒人就以造车闻名,他们造的车"车轮高大,辐数至多"(《汉书》),很适应草原环境,正因为如此,被史书上称为"高车人"。辽代,蒙古族造车技术已经很发达,并且广泛用于游牧生活中。
历史上,我国北方游牧民族较多,大都擅长骑马征战,军民合为一体。由于勒勒车在雪地和深草中行走迅速,因而时常作为战车在战争中效力。在平时生产生活中,勒勒车主要用于拉水、运送燃料,倒场迁居时,装载蒙古包和其他生活用具和用品。
草原之舟:从秦汉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两千余年中,勒勒车一直是草原牧人最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有"草原之舟"之称,在蒙古族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勒勒车是牧民流动的家、勒勒牧人赶车吆喝牲口的声音。勒勒车一般车身长4米以上,车上可带篷。带上篷,战时还常用作驮运军队辎重的战车。
勒勒车通常主要以草原上常见的桦木为原料,这些树多生长在牧区的山岳地带。它的构造分为车上脚和车下脚两部分。车下脚是由车轮、车轴、车头组成的。蒙古车的车轮子一般是用六个木辋组成的,辋为弧形,衔接为一个轮子,车轮的高度为一米五,每台车共两个车轮。车轴心长达四十五厘米,外端直径约为二十九厘米,内端直径约为三十二厘米。轴条一般用榆木和柞木制作,每根长达六十五厘米左右。车轴心与车辋之间,放射状排列36根车辐,支撑车轮。车轴两端有车头,这些部件,构成车下脚。车上脚是由车辕、车撑、车槽组成。车辕长达四米多,期后半部分配以八至十条横撑,辕穿过约一米五的车槽。在两辕顶端系以编好的绳状柳条,套于牛脖子悬的横木上。辕条短、轱辘的,不易倾倒,驾驭起来精干得手,很适应本地山岭沟壑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