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是中国古人类的发祥地之一。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考古学者在郧阳青曲的曲远河学堂梁子上发掘出了距今100多万年的古人类颅骨化石,被国际古人类学者认定为直立人,并命名为“郧县人”,填补了亚洲古人类发展断代的空白,证明十堰地域为古人类的起源地。 十堰郧山汉水
夏朝十堰地域分属梁州和豫州。今郧阳、郧西、房县、竹山、竹溪等地域属梁州,丹江口属豫州。商朝十堰是古代方国的领地,先后有庸、彭、微等封国和部落方国在此生存。庸国中心在今竹山上庸北坝地区,彭国中心在今房县地域,微国中心在今张湾黄龙附近。
西周十堰仍为古方国并存地,有庸、微、麇、钖、绞、均等国。庸国占竹山及陕西安康地区,微国在张湾黄龙,钖国和麇国先后在郧县五峰乡一带,绞国中心在丹江口习家店镇,均国在丹江下游的丹江口与河南淅川的交界处。 十堰汉江大桥
春秋时期前611年前后,楚国北略,灭庸、麇后,在庸地设汉中郡,在庸都设上庸县,十堰地域属楚,楚与秦在此域设有上庸六县。按后承前制的建置规律,从西汉建置中可考楚之“上庸六县”除有上庸县外,还有房陵、钖、武陵、长利、武当五县。
共6张 十堰武当山
战国时期十堰初属楚国之上庸六县(上庸、房陵、钖、长利、武当、武陵)。前312年秦张仪取上庸后,十堰属秦。前304年,秦昭王将上庸地还于楚。前296年,楚怀王死于秦后,十堰终属秦。[3]
秦朝统一全国后实行郡县制。十堰分属汉中郡和南阳郡。十堰地区有房陵县(今房县),钖县(今郧阳五峰),武陵县(今竹溪县),上庸县(今竹山上庸),长利县(今郧西观音)属汉中郡。长利县(今郧县西北),武当县(今丹江口)属南阳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