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境域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秦置湘南县,辖今双峰、涟源部分地域,属长沙郡。西汉属长沙国。 共3张 娄底市地图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连道,辖今双峰县测水以西至涟源市蓝田等地。
西汉建平四年(前3年),析湘南县置湘乡县,连双峰、涟源大部分和娄底等县市,属长沙郡。
三国时,分属衡阳郡、昭陵郡。吴宝鼎元年(266年),析昭陵郡置高平县,今新化县西部属之。
西晋、东晋、南朝(宋、齐、梁、陈),分属邵陵郡。隋属长沙郡。
唐、五代、宋朝分属潭州、邵州。
宋熙宁五年(1072年),建置新化县。
元代,分属天临路、宝庆路。
明分属长沙府、宝庆府。清同明属。
新化县成为娄底境内最早的建制县,在宋代隶属邵阳郡,元代属宝庆路,明清属宝庆府。娄底境内的其他县市,双峰一带,秦时属长沙郡的湘南县,汉代以后长期属湘乡县地。涟源一带,秦至东晋时大部分地域分属湘南、连道、湘乡、昭陵等县,北宋以后,其全部地域便长期分属湘乡、邵阳、安化、新化四县。娄星区一带从汉代开始,就一直为湘乡辖地。冷水江一带在宋以前属“梅山蛮”地,宋以后长期属新化县地。
民国元年(1912年),属长宝道,民国三年,改为湘江道。民国十一年(1922年),取消道制直属湖南省。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驻地邵阳,辖邵阳县、新化县、武冈县、新宁县、城步县、湘乡县、安化县)。[35]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分属湖南省第五、第六行政督察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境域隶属益阳专区和邵阳专区。
1950年6月,设立锡矿山矿区(县级),直属邵阳专区; 共5张 老娄底
1951年8月,筹建涟源县、双峰县。
195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湘乡、安化、邵阳、新化4县部分行政区域置双峰县、蓝田县(7月更名涟源县)。
1952年8月,撤销锡矿山矿区,划归新化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