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带的起源。安全带作为汽车发生碰撞过程中保护驾乘人员的基本防护装置,它的诞生早于汽车。早在1885年,安全带出现并使用在马车上,目的是防止 乘客从马车上摔下去。1902年5月20日在纽约举行的一场汽车竞赛上,一名赛车手为防止在高速中被甩出赛车,用几根皮带将自己和同伴拴在座位上。竞赛时,他们驾驶的汽车因意外冲入观众群,造成两人丧生,数十人受伤,而这几名赛车手却由于皮带的缘故死里逃生。这几根皮带也就成为汽车安全带的雏形,在汽车上首次使用,便挽救了使用者的生命。
1922年,赛车场上的跑车开始使用安全带;1955年,美国福特汽车装用了安全带;1968年,美国规定轿车面向前方的座位均要安装安全带。欧洲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相继制定了汽车乘员必须要佩带安全带的规定,我国公安部于1992年11月15日颁布了通告,规定从1993年7月1日起,所有小客车(包括轿车、吉普车、面包车、微型车)驾驶人和前排座乘车人必须使用安全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世界上安全带的标准形式是尼尔斯发明的三点式安全带,这种汽车安全带开始为人接受始于1967年,尼尔斯在美国发表了《28000宗意外报告》,当中记录了1966年瑞典国内所有牵涉沃尔沃汽车的交通意外,数字清楚显示,三点式安全带不但在超过半数的个案中,降低甚至避免乘客受伤的机会,更能够保住性命。
自安全带面世以来至今,已有长达1000万公里的安全带,装进全世界超过10亿辆汽车内,其长度足以围绕地球赤道250圈,或是往返月球13次之多。然而,最重要的是40年内无数生命因而获救,证明三点式安全带是有效的单一汽车安全设备。
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或发生坠落后将作业人员安全悬挂的个体防护装备。按照使用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3类:
1、围杆作业安全带
通过围绕在固定构造物上的绳或带将人体绑定在固定的构造物附近,使作业人员的双手可以进行其他操作的安全带。
2、区域限制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