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商时期已形成发达手工业体系,商都设有固定商业场所'九市',使用海贝货币进行广泛贸易。秦汉施行严格的市籍管理制度,长安东市专营内地商品,西市集聚西域胡商,形成"百贾郡县,各列市廛"的商贸格局[3] [4] 。
唐代长安西市日均客流量逾五万,粟特商队通过丝绸之路运输丝绸、香料等商品,促成中外经济文化深度交融。北宋解除宵禁后,汴京商铺突破坊墙限制沿街开设,《东京梦华录》记载州桥夜市"直至三更尽,五更复开张"[3] 。
春秋时期管仲推行"官山海"政策时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将商业活动与社会治理相结合。范蠡《计然之策》系统阐述"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的市场预判理论,其"三致千金"的实践成为古代商业智慧典范[4] 。
《史记·货殖列传》确立"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交易原则,将商业伦理纳入"礼义之大宗"范畴。陆上丝绸之路的驼队商规要求'千里不贩籴',海上贸易中泉州商人建立'番坊'管理制度,均体现出契约精神与风险管控意识[3] [4] 。
汉武帝时期实施盐铁专卖,在全国设37处铁官、48处盐官,将关键工商业纳入国家财政体系。明清推行'开中法',商人通过边关粮草运输换取盐业经营许可,促成晋商等商帮形成区域经济网络[3] [4] 。
宋代泉州设置'来远驿'接待外商,元代《市舶则法》详细规定进出口税率与禁运品目[3] 。这些政策既体现"重农抑商"的表层导向,又实质构建起官方主导的市场运作框架[4] 。
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批判"工商为末"的传统观念,提出"工商皆本"论,主张发展纺织、冶铸等民用工业。其"富民"思想强调"使百姓各得其私",要求废除榷关、方田等苛税制度。
清代颜元提出"正其谊以谋其利"的义利观,将商业利润获取与道德实践相统一。这些理论突破为近代工商业转型提供思想准备,推动传统"四民"秩序向"士商相混"的社会结构演变[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