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尔嘉原名陈石子,是厦门抗英名将陈胜元五子陈宗美的嫡生长子,6岁时才过继给台湾板桥林家。林尔嘉,生长在商绅家庭的林尔嘉,自幼聪敏好学。及长,虽“贵为公子”,却与同时代的官家、富家子弟不同。他既“不染于少年纨绔之习”,也不热衷科举仕途,“读书好略观大意而不屑为章句之学,每于古来治乱兴亡之迹,必反复思其所以然而考求其得失之所在”。他主张变革立宽,提出“不以实业为政治之资,则政治几何能淑;不以政治为实业之盾,则实业几何能兴”的见解,认为“处今日交通时代,当淹贯中西而后为国家有用之才”。为此,他勤奋攻读,遍览经史,通晓诗赋,并习英文、日文,学识广博,“沦人才之盛衰,政治之得失,上下千百年,娓娓不倦,虽老生宿儒,无一复难”。 林尔嘉
林尔嘉是民国年间在闽台两地负有声望的人物之一。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其先祖林应寅自福建龙溪县白石堡吉上社(今属漳州台商投资区)迁居台湾,以家学渊源,开馆授徒。他的曾祖林平侯,改行经营拓荒垦殖业,并兼营工商业、航运业,富甲一方。林平侯商而优则仕,一度生育五个儿子,分为五房,长子国栋,房号”饮记”,次子国仁号“水记”,三子国华号“本记”,四子国英号“思记”,五子国芳号“源记”,将五个儿子的房号串连起来,就是“饮水本思源”,寓意深远。其中三房国华和五房国芳,重视祭祖,共设祭祀公业,以三房和五房的房号“本记”、“源记”台称为“林本源祭祀公业”,这是后来人们以“林本源”代表林家的来历。三房林国华传子两人,长名维让(新一房)、次名维源(字时甫,新二房)。维源继承祖业。发扬光大,业产越发兴旺发达,名列台湾首富;且因参与地方建设著有功绩,累官至二品,授“侍郎”衔“太仆寺卿”,在台北板桥建造“林家花园”,富丽堂皇,名闻遐迩。维源有子四人,尔嘉居长,诞生于光绪元年(1875)农历五月十八日,已是林家迁台的第五代。 林家家谱
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政府因甲午战败被迫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日本。身为台湾名绅首富的林维源,面临去留的扶择。时维源57岁,正值英年,毅然放弃庞大家产,率带眷属内渡;21岁的林尔嘉,风华正茂,追随其父左右,定居厦门鼓浪屿。此后的半个世纪里,正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在中国大地上凶焰不可一世的时代,有些无耻之辈,卖身投靠日本犹恐不及,而林维源、林尔嘉父子,虽台湾总督府三番五次派遣民政长官后藤新平等要员“游说”,威胁利诱,始终不渝地保持中华民族气节,坚决拒绝加入日本国籍,不屑做“大日本”的“臣民”。
林尔嘉关心国家富强,提出改革经济发展实业的设想,建议政府注重振兴商务、兴办工业、开矿祷银、修建铁路、整理税收、裁减冗员,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光绪三十年(1904)四月,清廷商部右丞左参议王清穆考察东南地区商务,路经厦门,以林尔嘉“才识开敏”,重视振兴商务实业,关心地方治安和商民利益,遂向朝廷力荐,奉召以“道员”衔入京条陈新政利弊,光绪30一33(1904—1907)受命任厦门保商局总办兼厦门商务总会总理,并聘为农工商部头等顾问。宣统三年(1911)春,又受聘为度支部(财政部)审议员,参与国家财经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