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领域通过限制自治权利构建压迫框架,如大汉族主义主张取消少数民族平等参政权利[1]
经济层面表现为资源掠夺与剥削,西北回民起义即与地主阶级经济压迫直接相关[3]
文化压迫包括强制语言同化,清末新政将汉语作为边疆地区教育必修内容并排斥本族语言[7]
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在《黄书》中提出夷夏之辨,反对满清贵族实施的民族歧视政策,体现了早期反压迫思想[2] 。孙中山受日本国粹主义影响,主张建立单一汉族国家,其"五族共和"政策仍隐含强制同化倾向[4] 。中国共产党在1925年文献中明确提出反对民族压迫,将之与反帝反封建斗争相结合[5] 。
1952年《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出台,通过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消除压迫制度生存基础[6] 。语言政策方面,新中国在坚持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的同时,通过《宪法》第4条明确保障各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7] [8] 。改革开放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巩固了平等民族关系的制度成果[5] 。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出民族压迫本质是阶级压迫的延伸,列宁提出"一切民族压迫势必引发反抗"的论断。苏联修正主义时期出现的民族特权制度被视为压迫制度的复辟案例,印证了民族平等政策的必要性。西方学界对美国种族压迫持续性的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与民族压迫的内在关联[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