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律是一种以自然五度和三度生成其它所有音程的音准体系和调音体系。—— 《哈佛音乐辞典》
纯律,是用纯五度(弦长之比为2:3)和大三度(弦长之比为4:5)确定音阶中各音高度的一种律制。例如:大七度为纯五度加大三度,小三度为纯五度减去大三度,由于纯律音阶中各音对主音的音程关系与纯音程完全相符且其非凡协和,故称“纯律”。虽然在中国古代没有出现过关于纯律的理论,但是在七弦琴第3、6、8、11等四个徽,依次当弦度1/5、2/5、3/5、4/5处,其比值的分母均为5,为纯律所独有,因此,杨荫浏先生指出:“一首琴曲,若用到3、6、8、11徽上的泛音,则这首琴曲所用的律,便只能是纯律。从琴谱《碣石调·幽兰》中用到3、6、8、11徽上的泛音看,可以证实中国在公元六世纪就已应用了纯律。从湖北随县曾侯钟铭所反映出来的“三度生律法”,又进一步将纯律在中国运用的时间往前上溯到2400多年前的战国时期。
纯律理论的产生,基于古希腊大数学家毕达哥拉斯用一种称为弦琴的单弦乐器,根据弦的长度,以1:2作为八度,以2:3作为纯五度的方法,计算出了当时所使用的一切音程。
欧洲在16世纪至17世纪时,钢琴普遍使用纯律。但纯律转调极为复杂,只能转几个调,为了转调方便有人提出应用十二平均律。十二平均律演奏旋律与人歌唱的音高不同。和声也不协和,当时有很多音乐家反对,后来由于巴赫的提倡,才逐渐普及。 生二弦为定大吕律(为角)
纯律音阶中各音与主音的关系均为纯音程。
纯律是于五度相生律用以构成的第一泛音和第二泛音之外,再加入第四泛音来作为生律要素,构成和弦形式。这样便产生了七个基本音级。根据纯律相生律中的基本音级的音高关系,它的EF、BC之间的半音比十二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的半音都要大。全音的情况有两种:CD、FG、AB为大全音,和五度相生律中的全音相等,比十二平均律中的全音大。ED、GA为小全音,比其他两种律制的全音都小。
纯律是以复合音的第一泛音、第二泛音和第四泛音作为生律要素的,也就是说纯律大三度的波长比应是4:5。已知波长比,再由波长比求得音的波长很容易的。
纯律中任何两个音的波长都成整数比,这种音律源于号角,因为它可以吹出大调音阶中的三和弦,它们的波长之比为15:12:10,大调音阶中的其它三和弦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得到。这种音律在演奏和声时很有优势,因为波长的整数比可以产生最好的结合。铜管乐器指法不变时遵循纯律,所以在演奏和声时,要尽可能地使用同样的指法。由于小调以小三和弦为主,所以波长之比正好与大调相反,为1/10:1/12:1/15=6:5:4。 音的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