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在西周末期宣王时(前827—前782年),属贾。北宋《太平寰宇记》载:“蒲城县有贾城。”《长安志》:“贾城在县西南十八里。”
春秋时,晋献公(前676—前651年)向外扩张,占有陕西中部及东北部,蒲地即入晋版图。晋在今蒲城县西头乡设北徵邑。
战国时(前475—前221年),蒲城先属魏后隶秦。周贞定王十六年(前453年),韩、赵、魏三分晋室,魏文侯占据山西西部及陕西中、东部,蒲城属魏的河西地。魏襄王五年(前314年),秦夺得河西地区,蒲城又为秦地。
《史记·秦本纪》载:“简公六年(前409年),堑洛。城重泉。”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重泉县城始形成。《括地志》载:“重泉故城在蒲城县东南四十五里。”
西汉(前206—8年),重泉县初隶河上郡。景帝(前156—前141年)时属左内史。武帝时(前140—前105年)更左右内史为三辅,重泉属左辅。太初元年(前104年),左辅更名“冯翊”,重泉即属左冯翊。新莽时(9—25年),重泉改为调泉县,属列尉大夫。
东汉(25—220年),复改为重泉,并徵入重泉,仍属左冯翊。
三国、魏、晋(220—420年),县名、隶属未变。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改设南白水县。《太平寰宇记》载:“县治即今之蒲城县城,以在白水之南故名。”归白水郡管辖。不久郡址南移今蒲城县西北。宣武帝永平三年(510年),郡治又徙回原址。
西魏恭帝元年(554年),改为蒲城县,“以县东故蒲城为称”(据《太平寰宇记》年)。清康熙《蒲城县志》载:以县东有蒲实村(今作蒲石)而得名。仍属白水郡。
隋开皇三年(583年),蒲城县改隶同州,大业二年(606年),废同州,复属冯翊郡。
唐武德元年(618年),复属同州。开元四年(716年)冬十月,葬睿宗于县城西北丰山,名“桥陵”,改蒲城县为奉先县,属京兆府。开元十七年(729年),升为赤县。天祐三年(906年),又属同州。
五代沿用奉先县名。后梁开平元年(907年),属同州。后唐同光元年(923年),属雍州(今凤翔区)。后晋、后汉因之。后周广顺元年(951年),属京兆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