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夏之时分属冀、兖二州。
商周时期,有饶、昌、武城、武罗等主要封邑方国。 共2张 中国古代九州地图
春秋时期,多归晋国,战国时代为燕、赵之地。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属钜鹿郡。
汉代,属冀州刺史部,先后设有广川国、信都国和安平国,今辖县市区多为此时建置。
三国时,系魏国冀州域,冀州治自邺始移信都,境内分属安平、博陵、渤海三郡。
晋代,仍为冀州所辖。
隋时,南部属冀州,北部属隋开皇十六年(596年)所置深州。
唐代,属河北道。
宋初,冀州属河北东路,深州属河北西路。
元初,观州治所移至县城(今景县城),并于元至元二年(1265年)复称景州。
明、清,先后为中书省、京师、直隶省所辖,境内仍由冀、深、景三州分领。
中华民国初期,各州皆改为县,直隶于省。至民国三年(1914年),今辖区分属大名道、保定道、津海道管理。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隶省改称河北省,同时废道,各县直接划归于省管辖。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今辖区分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晋察冀边区之冀中区和晋冀鲁豫边区之冀南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两边区合并改称华北行政区。同年8月1日,始设衡水专区,辖原冀南、冀中两区之部分县域,包括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武强、清河、恩县、夏津、武城、故城、景县、阜城等13县,属新建立的河北省。 衡水
1952年11月7日,衡水专区奉华北行政委员会之命撤销,其辖区之夏津、恩县、武城3县划归山东省,衡水、深县、武强、武邑、枣强、冀县6县划归石家庄专区,景县、故城、阜城3县划归沧县专区,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 衡水
1962年6月27日,国务院批准衡水专区复置,下辖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武强、饶阳、安平、故城、景县、阜城计11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