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1]
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编制,经过了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核确认四个阶段。
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统筹兼顾原则;二是持续发展原则;三是现实性与前瞻性统一原则;四是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结合的原则。[2]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中新社北京6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地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确保两个纲要顺利实施。[3]
国务院要求印发的通知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
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1年8月9日10时
地点:国新办新闻发布厅
内容:新闻办定于2011年8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刘谦介绍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实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4]
10年、锁定109个目标
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未来10年,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与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7个领域,儿童在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5个领域共109个发展目标及其各自的策略措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