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户的出现,得益于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让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的思想。此后,党对农村政策和城市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在农村,推行农业承包责任制。一些农户靠个人或全家的埋头苦干,加上懂技术善经营,迅速成为农村致富的“尖子”。在城镇,企业实行层层承包,按劳分配。一批接一批的城里人或迫于生计压力,或为了实现人生价值,纷纷“下海”,从事个体工商业或者开公司。有了党和国家的政策作保证,人们不再担心被割“资本主义的尾巴”,也不再担心劳动所得会化为乌有。 万元户
1981年,中央明确提出“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随后,国务院颁布《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对个体经济重新定位,个体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82年12月4日,在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权益。”从此,个体经济的地位正式得到了认可。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对个体经济实行的是限制型发展政策,与后来的大力支持和扶植不同,工商局在那一时期对个体户主要是管理和限制。由于当时人们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再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和解放后个体经济发展政策的变化,人们对个体经济心有余悸,认为说不定什么时候政策又会改变,所以对个体经济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限制型发展政策首先表现在对个体户的经营范围方面。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只限手工业、修配业、服务业等行业,其他领域都不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对经营人员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当时能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只能是待业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等无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要开具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才能办理执照。在这样的经营环境和背景下,部分个体经营者通过勤劳致富,率先成为万元户,其努力和辛苦可想而知。 1985年由习近平颁发的带头致富证书
他们大体上是由农村的专业户和城镇的个体工商户构成。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许多农民通过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及经商、打工等方式,使家庭年收入超过1万元;城镇居民通过经营个体生意使年收入超过1万元。在那个允许一部人先富起来的年代,万元户就成了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每个地方万元户并不是很多,因此万元户就成了当时富裕户的代名词。
万元户,既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也代表了当时生活的幸福指数,是人们追求物质生活最直接、最明显的目标。一些地方甚至以万元户的多少来衡量当地的发展速度,出现了不少“万元户”村、“万元户”乡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