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901年元旦孙中山向东京学界及国际社会宣布“中华民国”为革命成功之后的国号后,1906年同盟会开会追认,获一致通过。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不久宣布成立“中华民国”。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正式宣布使用“中华民国”之国号。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明确表示:
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之设立,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
孙中山在1916年作过全面阐述:
“民国”与“共和国”的本质是一致的。孙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国与欧美并不完全相同,他认为应该创造性地学习西方,要避免欧美诸国的弊端,而在国号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权,比“共和”之意义更为积极和鲜明。[2]
中华民国的建立不同于此前中国的君主王朝,它是经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斗争而建立的共和国家。
19世纪末年,由于清朝腐败不堪和资本主义列强侵略的深入,尤其是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使中国陷入严重的民族危机。先进的中国人纷纷探求救亡图存的办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和西方政治思想学说的传播,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势力开始登上中国的政治舞台。
以孙中山为首的一批志士仁人首先选择革命救国的道路。
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组成兴中会,提出推翻清王朝,创立合众政府的主张。兴中会的活动一开始便和传统的王朝更替模式区别开来,而具有新时代的特点。但孙中山的创举当时还不能为广大群众所理解,追随他的志士,只有百余人。
1898年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发动的维新变法的失败和随之发生的义和团运动以及八国联军的入侵,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社会各阶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要救中国,必须推翻清政府。于是,孙中山倡导的反清革命迅速地发展成为广泛的社会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