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和1913年西班牙、英国和法国为维持地中海和大西洋区域现状而达成的两次协定。1904年10月,西班牙同法国签订关于划分摩洛哥势力范围的秘密协定。1907年1月,又与英、法拟定一项协定草案。4月8~18日,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三世(1886~1931在位)和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1901~1910在位)在西班牙的卡塔赫纳会晤确定了该协定的最后原则。
5月16日,法国外交部长S.J.M.毕盛同西班牙驻法大使、英国外交大臣E.格雷爵士同西班牙驻英大使交换内容相同的宣言,达成最后协定。协定规定:缔约国应维持地中海区域和靠近欧非两洲海岸的大西洋部分区域的领土现状;一旦发生改变该区域现状的情势,缔约国应采取共同措施。俄国对协定表示欢迎,德国十分不满,因德国想瓜分摩洛哥,并对西属几内亚和费尔南多波岛发生兴趣。面对德国的威胁,西班牙国王阿方索十三世于1913年 5月同法国总统R.普恩加莱在卡塔赫纳会晤,通过了《第二次卡塔赫纳宣言》,表示赞同原有协定的合作原则,并保证维持大西洋、地中海和摩洛哥的现状。因该协定规定的义务不甚明确,西班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得以宣布中立,而实际上采取了亲德立场。
欧洲议会已经同意欧盟执行关于转基因农作物贸易的国际公约,而这一举动将很可能使布鲁塞尔和华盛顿之间关于转基因生物(GMO)的现存矛盾再度升温。赞同这一控制转基因生物的公约意味着欧盟将会在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上签字。卡塔赫纳议定书规定,进口国不但能够以科学证据为基础,而且可以出于对环境和社会的考虑拒绝进口转基因农作物。这种所谓的“预防性原则”与世界贸易组织一贯奉行的以科学基础评判贸易措施的做法大相径庭。
根据规定,卡塔赫纳议定书至少要有50个缔约国批准后才能生效。在欧盟之前,已经有49个国家通过了卡塔赫纳议定书,因此欧盟的批准无疑为协议的执行铺平了道路。三个月后,该议定书条款就会开始生效,以控制和管理转基因生物的国际贸易。包括法国和西班牙在内的七个欧盟
成员国已经通过了该议定书,欧洲议会的决定将强制剩余八个成员国根据议定书调整各自国家的法律。转基因生物是现代生物技术的产物,而现代生物技术有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负面影响。为此,来自13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经过长达5年的谈判后,于2000年1月29日批准了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卡塔赫纳议定书的整体目标是通过采取充分的措施,保障转基因生物的安全传递、处理和使用。同时它也考虑了转基因食品可能对人类健康产生的危险,而且特别强调了所谓的“跨边界移动”及其可能产生的危害。
因为卡塔赫纳议定书以预防性原则为基础,所以美国目前拒绝批准该议定书。美国认为,欧盟禁止转基因农作物及其产品的进口和商业开发的做法缺乏科学依据。因此,美国希望世界贸易组织能够就此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