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宏观调控也叫国家宏观调控。政府宏观调控或国家宏观调控是以政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主要是财政手段),以及法律手段,实现以经济主体为主导、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的对称关系为核心、经济结构平衡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行为。政府宏观调控是系统工程。对称型反周期调控,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本质;制定对称型产业政策,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核心;财政手段,是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途径。政府宏观调控是小商品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知识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常态化的政府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政府宏观调控不同于政府干预经济,也不同于计划经济。政府宏观调控主要通过制定对称型产业政策来实现。[1][2][3]
科学有效的宏观调控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4] 相关漫画
二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加强了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职能,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需求导向的间接宏观调控体制,其主要特点是:在调控目标上,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被视为主要目标;在调控方式上,强调政府调节需求,需求引导供给,具有明显的间接性;在调控手段上,主要运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由于西方宏观调控体制侧重需求侧调控,故被称作宏观调控的需求管理体制,简称需求管理。西方宏观调控体制是在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形成并运行的,其在逆周期总量调控上有一定优势,对熨平经济波动和缓和经济危机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对宏观经济的结构性失衡无能为力;调控手段的诱致性有余,强制性不足,调控力度弱;除了货币和财政政策外缺乏更多的政策选择,调控工具选择余地小。这些不足大大制约和抵消了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效果。[4]
在经济总量屡创新高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经济仍处于结构调整期,加之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推出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显得尤为重要。[5]
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要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健全涵盖关键领域、重点突出、相互衔接、导向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5] 国家的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