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关了三年牛棚,住了七年干校。——《结婚现场会》,文革中知识分子集体下放锻炼的场所。
干校与党校区别:党校担负培训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任务,马列主义理论占总学时的一半以上。干校主要负责行政、业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一般干部培训工作,除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基础课外,文化、业务课程占总学时的70%-80%[1] 。
干校与管理干部学院区别:管理干部学院属正规的成人高等教育,干校多为中专就职,少数也有大专教育层次,办学形式较灵活,可根据需要办各种类型培训班。学时可长可短。
五七干校,是上世纪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全国各地各部门根据毛泽东《五七指示》兴办的农场,是集中容纳中国党政机关干部、科研文教部门的知识分子,对他们进行劳动改造、思想教育的地方。“干校”是“干部学校”的简称,名实相差悬殊,其实是一种“变相劳改”的场所。
1966年5月7日,毛泽东看了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搞好部队农副业生产的报告》后,给林彪写了一封信。在这封后来被称为《五七指示》的信中,毛泽东要求全国各行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这个大学校,又能从事群众工作,参加工厂、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要随时参加批判资产阶级的文化革命斗争”。毛泽东还要求学校缩短学制,教育要革命,不能让“资产阶级统治”学校。
《五七指示》反映了毛泽东要在全国每个基层单位开展“批判资产阶级”的思想,也表现出他对知识分子一贯的不信任态度。《五七指示》出台后,中共中央转发了这封信。1966年8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全国都应该成为毛泽东思想的大学校——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39周年》,对《五七指示》作了进一步阐述及推广。1968年,黑龙江柳河干校命名为“五七干校”,成为中国第一个以此命名的干校。此后大批的五七干校在各地开办,许多老干部被“下放”到干校劳动。“五七干校”由此也成为了中国现代史上一个特定的名词。
当时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大批国家机关在河南、湖北、江西等18个省区创办了105所五七干校,先后遣送、安置了10多万名下放干部、3万家属和5千名知识青年。而各省市地县办的五七干校更是数以万计,在那里接受改造的学员有数十万人。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人民日报》刊发社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1972年4月24日),要求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解放”了一大批老干部和专家教授。随着他们的返城,五七干校也渐趋衰落、冷清。但谁也不敢贸然撤销;仍有一批人滞留在此。大多数地方则把五七干校当作让干部轮流去劳动、学习一段时间的场所。当全国掀起“批林批孔”、“批儒评法”、“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评《水浒》”运动时,各地的五七干校则成了办应景学习班的场所,平时则只有看守房舍和农具的留守人员。直至1979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停办“五七干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此类干校方陆续宣告正式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