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性概念的形成融合了多元文化传统:
中国哲学渊源:《易经》提出阴阳动态平衡观,老子强调“反者道之动”的对立转化规律[2];
西方理论演进:黑格尔将矛盾视为辩证思维的核心,但基于唯心主义框架。马克思恩格斯将矛盾规律置于唯物主义基础,揭示其客观物质性[2][3];
当代发展:毛泽东在《矛盾论》中系统论述矛盾特殊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阮青(2024年)指出矛盾理论需与实践紧密结合[2]。
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渗透,并在特定条件下转化;
斗争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趋向,具有内容多样性与形式差异性[1][2]。二者共同构成矛盾运动的根本动力。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贯穿所有阶段;
特殊性:不同矛盾及矛盾各阶段具有独特性质,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2][3]。
矛盾体系中存在主导性矛盾(主要矛盾)与非主导性矛盾(次要矛盾),二者地位会随条件变化发生转化。余斌(2020年)强调,这种转化需通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现[3] 。
矛盾分析方法要求:
识别不同领域的主要矛盾及其转化规律(如社会基本矛盾)[2][3];
动态把握矛盾转化节点及其主次关系[2][3];
通过消除矛盾根源实现质变,如消灭分工解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3]。该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