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清政府实行限定外国人租地界址的政策,造成外国人聚居区域。[6]
第二,中国地方官贸然将部分属地的行政管理权等国家主权让与外国领事等人,使得外国领事、外国侨民迅速地在当地扩张其势力。[6]
第三,当地发生中国官府无法照旧进行统治的重大事变,使外国人获得进一步侵夺中国主权的时机。第四,当地外国人中有热衷于扩展侵略特权的铁腕人物,他们会利用一切机会来将外国人居留区域变为“独立王国”。最早形成的上海租界正是这四种因素结合起来的产物。[6]
租界界碑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英国驻上海第一任领事巴富尔(George Balfour,1809—1894)强迫苏松太道宫慕久擅自公布《上海租地章程》(又称《上海租界章程》),规定英国居留地的边界、租地手续及外侨应遵守事宜等,率先在上海创建租界,并逐渐扩大范围。 以新辟的界路为西界的上海英商租地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美国在上海虹口一带擅自广置土地、建造房屋。
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法国亦在上海建立租界。
咸丰四年(1854)英、法、美在上海租界区内设立巡捕和收税,建立“工部局”,实行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之外的殖民制度。
同治二年五月(1863.6)美国在上海正式建立“美租界”,八月与英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此外,厦门、广州、天津、汉口、九江等地亦相继建立租界。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俄、德、日等国先后在天津、汉口等地建立租界,仅天津就有九国“租界”。
1924—1927年中国人民曾掀起收回租界的斗争高潮,并于1927年1月一度收回汉口、九江租界。直至1943年1月,英、美迫于形势,才声明废除租界。[5]
一、由外国人管治的中国领土
在租界内,中外居民须受外国人控制的行政机构管理,须向此类行政机构缴纳市政捐税;同时,这些区域又受外国军队保护。中国官府则不能对界内中外居民进行行政管理,除了地税等个别税种外不能征收其他捐税,中国军队不经租界当局允准甚至不能穿越这些区域。这些离奇的情况足以显示租界作为“国中之国”的基本面貌。[7]
二、刑事犯的藏匿地和国事犯的活动舞台
大批刑事犯以上海等地的租界为藏匿地,使这些租界成为藏污纳垢之地。不过,也应该指出的是,在存在租界的年代,政治腐败、社会黑暗、冤狱丛生,被官府缉捕的刑事犯未必都是作恶多端的暴徒,有些本是受贪官污吏、恶霸地痞迫害的良善百姓。租界的存在,使他们多了一条摆脱罗网的生路。[7]
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中国政府一直是人民大众力图变革的腐朽政府,而反政府力量的宗旨和背景又不尽相同,有些势力甚至为民族敌人所操纵,因此,租界为国事犯利用的结果,有时有利于当时中国的变革,有时则对中华民族产生严重危害。辛亥革命前后,上海等地租界在掩护革命党人、扩大革命影响等方面的作用,在当时为人所共知。过了二十来年,天津日租界在庇护行将粉墨登场的伪满洲国皇帝溥仪,以及屡次暴动的便衣队匪徒等人的恶劣作用,在当时也是尽人皆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