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色泽鲜艳,红白分明,瘦肉香咸带甜,肥肉香而不腻,美味可口;内含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制作经冬历夏,经过发酵分解,营养成分更易被人体所吸收,具有养胃生津、益肾壮阳、固骨髓、健足力、愈创口等作用。其外形皮薄爪细,皮色黄亮、形似琵琶、肉色红润、香气浓郁,以色、香、味、形“四绝”闻名于世。 金华火腿
金华火腿在长达数个月的发酵过程,在酸、碱或酶的共同作用下,能分解出多达18种氨基酸,其中8种是人体不能自行合成的必备氨基酸。
由于所用原料和加工季节以及腌制方法的不同,金华火腿又有许多不同的品种。如金华火腿按腌制季节分,有重阳至立冬的“早冬腿”,有立冬或小雪至立春的“正冬腿”,有立春至春分的“早春腿”,有春分后腌制的“晚春腿”。按采用的原料分,有猪后腿加工的“火腿”,有猪前腿加工的“风腿”又称“方腿”,有削去筋骨的前腿腌制的“月腿”又称“云蹄”或“蹄跑”,有狗后腿加工的“戌腿”,有野猪后腿加工的“深山腿”又名“小珍腿”,有猪尾巴加工的“小火腿”。按加工方法分,有加工工艺和方法独特的“蒋腿”,有用竹叶熏制的“竹叶熏腿”,有先盐后甜酱腌的“酱腿”,有先盐后糖腌的“糖腿”,有出盐水后风干而成的“风冻腿”。[2]
金华火腿的来历与宋代抗金名将宗泽有关,当时宗泽抗金战胜而还,乡亲们争送猪腿让其带回开封慰劳将士,因路途遥远,乡亲们撒盐腌制猪腿以便携带,腌制成的猪腿色红似火,便被称为火腿。后宗泽将“腌腿”献给朝廷,康王赵构见其肉色鲜红似火,赞不绝口,御名“火腿”,更为火腿锦上添花。又因南宋时期的东阳、义乌、兰溪、浦江、永康、金华等地均属金华府管辖,故这些地区生产的火腿统称为金华火腿。[2]
火腿起源于温州地区,温州经常闹水灾,又因为沿海,发大水的时候海水倒灌,等到发大水过后,农民又从避难的地方回来,有些被淹死的猪从泥沙里被挖出来,经过海水里天然亚硝酸盐和氯化钠的处理,就成为了自然的咸肉或者火腿。 金华火腿
据史料考证,金华火腿始于唐,唐代开元年间陈藏器编纂的《本草拾遗》中记载:“火腿,产金华者佳”;两宋时期,金华火腿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成为金华的知名特产;元朝时期,意大利马可波罗将火腿的制作方法传至欧洲,成为欧洲火腿的起源;明朝时,金华火腿已成为金华乃至浙江著名的特产,并被列为贡品;清代时,金华火腿已外销日本、东南亚和欧美各地。[2]
金华火腿以金华“两头乌”的后腿为原料,加上金华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气候特点,以及民间千年形成的独特腌制和加工方法,产品具有典型的地方性。金华地处浙中丘陵盆地,“三面环山夹一川,盆地错落涵三江”的独特地貌,加之春早秋短,夏季长而炎热,四季分明,干湿交替,为金华火腿的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气候条件。[2] 金华火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