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存在对抗组织调查行为[5][6]
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6][7]
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5][6][7]
2018年11月8日,经中共宜宾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给予唐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6][7]
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5][6]
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6][7]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9年5月召开"以案促改"专题警示动员大会,将唐益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2]
该案是宜宾国资系统反腐风暴的重要节点,涉及前后两任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唐益等人员[8]
自2003年起担任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8]
兼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2018年11月止),但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4][9]
任职期间曾反映公司法人地位不明确、资产基础薄弱等体制机制问题[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