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生受五四运动和大革命的影响,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同情劳苦大众。民国16年3月30日因组织人力车工会,支持车夫罢工而被捕。民国20年永济洲佃农因灾荒无法向焦山寺庙交租,镇江县政府为强迫农民交租,关押了4个农民,刘煜生以记者身份指责镇江县政府关押农民多日,违反法律,并请全国律师代表张迈出面弹劾县长,迫使县政府释放被关押农民。此举得罪了政府当局,却深得农民之心。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刘煜生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在全国大中学生赴京请愿的影响下,于当年12月13日,以镇江各界民众代表请愿团团长的身份率领百人赴京请愿。民国21年,《江声日报》设“铁犁”副刊,刘煜生在副刊中写了一封致读者与投稿者的公开信,说明办“铁犁”副刊的宗旨是“…需要斗的记述,爱的素描,是大众的呼声,是不平的呐喊”。由于《江声日报》发表一些贬斥时政为人民大众呼吁的文章,民国21年7月26日,江苏省政府以“宣传共党,意欲颠覆政府”的罪名将刘煜生逮捕。全国新闻界为之呼吁,但江苏省政府不顾各界人士之抗议及监察院之弹劾,不经任何法律程序于民国22年1月21日将刘煜生杀害。以蔡元培、宋庆龄、鲁迅为主要成员的中国保障人权大同盟为此召开大会,愤怒谴责国民政府践踏人权,残害刘煜生的罪行,并号召全国报纸停刊一天。京沪线新闻界人士一致认为刘煜生是“为新闻而生,为新闻而死,是为新闻而殉节”。
1933年1月,江苏镇江《江声日报》编辑刘煜生被国民党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以违背《出版法》为名下令拘押,后又依据所谓《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将他枪杀,这是国民党统治时期令人发指的侵犯人权的一桩案件。刘煜生所做的事,无非是在该报副刊《铁犁》刊登了四篇短篇小说《边声》、《下司须知》、《当》、《端午节》,其中出现过这样一些句子:“一队咱们祖国的兵,向左边退下,自然隐隐的右边上来的是敌人”;“地上泛起红潮,添上一片红”;“铁的纪律”;“奴隶们争斗吧,一切旧的马上都被冲倒,时代已敲起丧钟,一切眼前就要葬送”等。
刘煜生死前曾于狱中“泣血”上书国民党监察院院长于右任,申诉自己的无辜,国民党监察院亦先后派高一涵等前去调查,结果报告认为刘煜生“应付惩戒”,要求顾祝同将刘煜生照章移送法院处理。刘煜生继续上书,陈述四篇短篇小说发表的经过,即该报副刊主编和投稿人发表前曾声明“文责自负”,但刘煜生被捕后他们却一口否认,并推诿给刘一人,此外又有镇江商会的于小川在幕后操纵,设法使投稿人推翻前供。审问官对刘煜生采用逼供信手段,刘煜生在狱中不禁慨然:“生之生死原不足惜,特省府如斯黑暗,竟然摧残舆论,人权而不辞,宁尚有公道可言哉?”于右任接到刘煜生的上书,又派遣调查员马震赴镇江详细调查。顾祝同恰好不在江苏,马震只是先后得到省府秘书长金体乾、秘书姚鹤雏、保安处秘书冯沛三等的接待和陈述,他们都借口案情重大,对人犯须“绝对隔离、案卷亦绝对秘密”,拒绝了马震调卷审阅的要求。省府人员所谓的案情重大,后来被刘妻张若男道破原委:原来刘煜生获罪的根本原因是他从前得罪过顾祝同,在该报报道过省府鸦片公卖的秘闻,于是顾祝同借文字狱罗织罪名,必欲杀之而后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