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前十大金融中心依次为:纽约、伦敦、香港、新加坡、旧金山、芝加哥、洛杉矶、上海、深圳、首尔[4] 。
金融中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它的形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金融中心是伴随经济中心的发展而形成,也是经济中心的最高形态。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形成以某一城市为中心以后,一方面从生产流通领域游离出大量的货币资金需要寻求投资的场所;另一方面生产和流通领域又需要不断补充大量的货币资金进行运转。因此,只有一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十分雄厚,已经成为一定区域的经济中心之后,它才可能产生、积聚和使用巨额资金,才使金融中心的形成有了基础。
但是,金融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金融力量对于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使得金融中心不可能像商业中心、贸易中心那样具有普遍性,即不是每一个经济中心都有金融中心的功能,只有少数经济中心才会发展成金融中心。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中心是经济中心的最高形态。
(2)金融中心要依托广阔的经济腹地,形成发达的资金市场网络。城市经济本身,尚不足以支撑金融中心的形成。因为资金作为一种资源,必须有十分坚实和可靠的资源供给地,才能集中起来形成巨大的资金运动,在运动中形成调节的中心。
同时,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融资手段日益多样化,客观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资金市场体系,并在区域内外形成发达的市场网络,使资金流通在更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从而提高资金利用的效率。
(3)金融中心要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资金运动必须有充分和迅捷的信息服务为保障,因此要求城市提供完善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流通环境,吸引尽可能多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城市活动。否则,建立金融中心只能是城市一相情意的空想而已。
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归纳为四个方面:
①金融中心需要集聚足够数量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各种各样的金融机构和与金融活动有关的服务业或支持性产业;
②金融设施先进、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是超过城市所在区域的更大地理区域资金的聚散地;
③中心城市的良好的基础设施、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环境为金融中心功能发挥提供依托;
④是金融体系的枢纽,在总体金融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发挥着总体金融体系的关键功能。
金融中心分类通常可以把金融中心划分为三级。
(1)世界金融中心。如纽约、伦敦和香港,拥有先进的结算和支付系统,是大型的、全球化的、服务齐全的中心;能支持庞大的国内经济,拥有纵向的、流动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多元的,法律与监管体系能充分保护重要的代理人关系的公正性和监管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1] 纽约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