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驮戥村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作为景宁县46个民族村之一,该村符合"少数民族人口占全村30%以上"的认定标准,享受民族政策扶持的农旅融合项目发展红利[1] 。
据2019年数据显示,全村共有139户504人,其中畲族人口占比41.67%。村内辖驮戥、坑底2个自然村,设7个村民小组,形成多民族聚居的村落格局[3] 。
传统产业包括:
油茶种植1000亩
田鱼养殖
椴木香菇生产
新兴产业涵盖:
毛竹基地开发120亩
高山水果种植70亩(含红心猕猴桃、黄桃、樱桃)
光伏发电项目[3]
2014年11月成立的驮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资金5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集体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与农业生产服务,法定代表人为王美兰[5] 。
村文化中心设于村委办公楼:
一楼:多功能会议室与公共图书室
二楼:配备有线电视、棋类设施的活动室
藏书量达2000册的农家书屋[3]
2025年登记的避灾安置场所位于村办公楼内,面积150平方米,可容纳50人,管理责任人为何海荣[7] 。
该村连续获得:
县级民族村认定(2017年前)[1]
国家级传统村落称号(2019年)
2023年7月,景宁县人民法院公布鸬鹚乡第五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驮戥村涉及3起未履行执行案件,涉案总金额逾65万元[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