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家指专门从事文学、艺术等精神文化产品创作活动的专业人员[1] 。其语义范畴包含两方面核心要素:一是必须直接参与文艺作品的构思与制作过程,二是所创作的作品需具有审美价值或文化传播功能。与普通创作者相比,"创作家"更强调专业性与系统性。
普通话标准读音为chuàng zuò jiā,其中"创"取第四声,"作"取第四声,"家"取第一声[1] 。注音符号标注为ㄔㄨㄤˋㄗㄨㄛˋㄐㄧㄚ,国际音标可转写为[ʈʂʰwɑŋ˥˩ tsu̯ɔ˥˩ tɕi̯a˥]。繁体字写作"創作家",三个部件分别对应"創(创)""作""家"的繁体形式。
该词在汉语词汇体系中形成多个关联词组:
近义词:创作者、文艺家、文学家
相关词组:创作才能、创作冲动、创作工具语言
对比词汇:创作物(指作品实体)、创制者(侧重技术性创造)
作为专业术语多出现于以下语境:
文学评论中界定创作者身份:"这部小说的创作家展现了独特的叙事风格"
艺术教育领域人才培养:"高校设立创作家工作室培养青年人才"
版权法律文件中的权利主体:"创作家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和改编权"
该词作为规范汉语词汇被多部权威辞书收录:
汉典网将其归入"专业术语"分类,标注为现代汉语常用词汇
中华字典在"词语解释"栏目强调其适用于文学艺术领域
欧路词典除中英对照释义外,还收录了20组相关搭配短语
虽暂未发现古代典籍中的直接用例,但根据构词法分析:
"创作"作为动词最早见于《后汉书》,原指始造、首创
后缀"家"在近代汉语中发展出"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的义项
组合成词时间推测为20世纪新文化运动时期,伴随现代文艺理论发展而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