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设校务会议,以校长、教务长、训导长、总务长、各学院院长组成,校长为主席,负责审议预算,学院学系研究所及附设机构的设立、变更与废止,教务训导及总务上之重要事项,大学内部各重要章则、校长交议及其他重要事项;大学还设行政会议、教务会议、各学院的院务会议、各学系的系务会议、训育委员会等,分管有关事宜。大学修业年限为医学院5年,其他系科均4年,但医学院及师范学院学生须另加实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