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9月,国务院正式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另组建中国工商银行,承接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95]
1984年1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我国国家专业银行体系的最终确立。[95]
2005年10月28日,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86]
200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和中国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86]
2024年9月2日,国家能源集团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成立的北京国能工融强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首期150亿元正式落地运营。[71]
2024年11月5日,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举行工银自贸总部揭牌仪式,并发布工银自贸总部金融服务方案。[81]
2025年3月7日,中国贸促会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89]
2025年4月29日,工商银行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相关不再设监事会的议案。[9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经验丰富、国际知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连续5年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为全球1000家大银行之一,连续三次被美国《环球金融》杂志评为“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两次被香港《亚洲货币》杂志评为“中国最佳内地商业银行”。[5]
共6张 中国工商银行外景 实拍
经营范围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