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惯”表示因观察到某种现象而产生不受控制的厌恶情绪[2] [4] ,其核心语义聚焦于主观感受的否定性评价。部分语境中,这种情绪可能引发实际干预行为,例如劝阻或批评[1] [2] 。
看不过:侧重表达因无法忍受而主动介入,如“他对粗鲁举动看不过去”[5],此说法更强调行动倾向。
见不得:方言中特指因厌恶而不愿见到特定对象,如“王老五见不得张小山,一看见就破口大骂他没良心”[3],使用范围较窄且带有地域色彩。
情感强度分层从轻微不满到强烈反感均可适用,需通过上下文判断具体程度,例如“略感不适”或“深恶痛绝”。
适用场景既可用于日常口语(如家庭矛盾),也适用于社会现象评论(如环保议题)[2][5]。
句式结构常以“主语+看不惯+宾语”形式出现,例如“市民看不惯公共设施损坏”,宾语多为抽象行为或现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