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市统计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督促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承担综合治理、保密和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草拟全市统计改革方案、机关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文件;负责局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及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党群、纪检、监察及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核算科
负责搜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会、经济、科技等各项综合统计信息资料,组织编印发行统计年鉴和有关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市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调查及核算工作。组织开展开发区(园区)统计,收集、整理和评估各县(市)区宏观统计数据,参与制定有关经济目标考核评价指数体系并协助考评及监测工作,负责全市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三)工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业景气状况及新型工业化进程进行监测;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四)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资源利用等基本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降耗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五)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能源消耗情况、农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贸易外经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个体商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