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是整个自然界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自然界发展一定阶段上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
人类社会的形成主要不是人的生理组织与机制进化的生物学过程,而是以劳动为基础的人类共同活动和相互交往等社会关系形成的过程。人类的直接祖先曾经是一种群居动物,它们在严酷的大自然面前不得不以群体的联合力量和集体活动来弥补个体能力的不足。
恩格斯曾把过着群居生活的古猿称之为“社会化的动物”,把它们的群体关系称为“社会本能”。他指出:“我们的猿类祖先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人,一切动物中最社会化的动物,显然不可能从一种非社会化的最近的祖先发展而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0页)人类祖先的群体关系的社会本能,是从猿进化到人的最重要的杠杆之一。同劳动的发展相适应,这种群体关系越来越广泛和密切,终于随着人类的出现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关系。
人类的社会关系和猿类的群体关系、人类社会和动物社会,存在着发生学上的渊源关系,在活动方式上也有某些相似之处。但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
包括从昆虫到猿类的许多动物的群居习性,是一种盲目的、无意识的本能现象,是在动物有机体适应个体生存和物种延续需要的过程中长期进化的自然结果。人类所结成的社会则以新的谋生方式,以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自然的活动,即以劳动为基础。人类的一切社会关系都是直接或间接适应劳动生产的需要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劳动是使人类和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行动,也是人类社会不同于“动物社会”的根本标志。人类所特有的生存方式,决定人类社会所具有的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内容、形式、性质、特点都与“动物社会”有着根本的不同。
动物的世代延续,是通过种性遗传实现的。在自然条件相对稳定的条件下,动物的本能行为是很少发生变化的。人类社会的世代延续,是通过积累起的遗传,即社会性继承实现的。人类的每一代人都不是简单地重复前一代人的活动,而是在继承前一代人的劳动成果,继承现实的生产力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继承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存在的文化知识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创造活动,从而使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使社会生活、社会关系不断丰富和发展。
某些动物群体在觅食、防御、栖息和迁徙中具有的“分工”和“协作”等社会行为,都是受适应环境、生存竞争等自然规律支配的纯粹生物现象。人类社会是本质上不同于生物有机体和生物群体的社会有机体,它除遵循自然规律外,还有它自身特有的不同于自然规律的社会规律,如生产方式发展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等等。社会规律与自然规律虽然都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它们的内容不同,其实现的形式也不同。自然规律表现于无意识的自然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社会规律则是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的活动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