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中国分兖、青、冀、徐、豫、荆、扬、雍、梁九州。巨野地属徐州北境。[5]
西周,巨野为武城地,鲁国西境,隶属兖州。春秋,巨野仍为鲁国西境。周元王元年(前475年),巨野属宋国。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年),改属齐国。
秦朝,置昌邑县(今昌邑集一带),属砀郡。
西汉初期,巨野境内有昌邑县,西汉中期增置巨野县和乘氏县。中元六年(前144年),昌邑、巨野属山阳国。建元元年(前140年),改山阳国为山阳郡。昌邑、巨野两县属山阳郡,乘氏县属济阴郡。天汉四年(前97年),改山阳郡为昌邑国,巨野、昌邑为其属县。本始元年(前73年),撤销昌邑国,复为山阳郡,昌邑、巨野两县仍为属。新莽始建国元年(9年),撤销山阳郡,改为巨野郡,以巨野县城为治所。建武元年(25年),撤销巨野郡,恢复山阳郡,治所在昌邑,巨野、昌邑两县兼属山阳郡和兖州。乘氏县仍属济阴郡。初平三年(192年),曹操任兖州牧,以昌邑为治所。[5]
三国,巨野、昌邑两县属山阳郡,乘氏县属济阴郡。
晋泰始元年(265年),改山阳郡为高平国,治所在昌邑,巨野、昌邑为属县,乘氏县仍属济阴郡。
南朝刘宋,改高平国为高平郡。刘宋永初年间(420年),撤销昌邑县,并入金乡县。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年[10] ),乘氏县移置今菏泽市。北齐撤销巨野县。北魏神龟元年(518年),分高平郡,置任城郡。
隋开皇年间,巨野东北部属郓州东平郡,西南部属曹州济阴郡,东南部昌邑一带属金乡县。开皇十六年(596年),恢复巨野县和昌邑县。大业二年(606年),撤销乘氏县,并入巨野县;撤销昌邑县,并入金乡县。
唐武德二年(619年),巨野县属郓州东平郡。武德四年(621年),在巨野县城置麟州,复置乘氏县为属县。武德五年(622年),撤销麟州,复置昌邑县,昌邑、巨野两县属戴州(治所金乡)。武德八年(625年),撤销昌邑县,并入金乡县。贞观十七年(643年),巨野县改属河南道郓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