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的人类活动可追溯到史前时代。
秦统一后,成为中央政权所辖闽中郡的一部分。
汉代,在浙江南部设立回浦县后,归属回浦县,正式纳入中央政权管辖。
隋唐时期,设立处州府与丽水(括苍)县后,云和归属处州府丽水县西阳乡。
南宋时,以城南浮云溪之名将西阳乡更名为浮云乡。
明初,丽水县西部已设有两个乡:浮云、元和。明景泰三年(1452年),分丽水县之浮云乡与元和乡的一半置县,取浮云、元和两乡名尾字组合为县名。 云和地图
清宣统三年(1911年),云和县属浙江军政府处州军政分府。
民国元年(1912年),置浙江省都督府,废清代道、府、厅、州制,县直属于省。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三级制,云和县属瓯海道。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6月,实行县政督察专员制,云和属第十二县政督察区。同年10月,改为第三特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6月,属丽水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属第九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改属第六行政督察区。同年7月,改属第七行政督察区,署址云和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属浙江省第七专区。
1949年10月10日,改属浙江省丽水专区。
1952年1月,撤销丽水专区,云和县划归温州专区。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云和县,并入丽水县。
1961年6月1日,丽水县人民委员会迁驻云和镇。
1962年4月12日,国务院批准复建云和县。
1963年5月9日,恢复丽水专区,云和县属之。
1968年11月,丽水专区改称丽水地区。
1984年6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云和、景宁分别置县。
2000年5月,撤丽水地区设立丽水市,云和县隶属丽水市管辖。[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