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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又译公众场所、公众地方、公共场所;英文:public space或public place)是一个不限于经济或社会条件(纵然实际情况未必如此),任何人都有权进入的地方;譬如,人们不用缴费或购票进入,或进入者不会因背景受到歧视。共享空间(commons)是公共空间最早的例子。而貌似“公共空间”的私营购物中心,则是“私人空间”(私人场所)的代表。
另外,从哲学、城市地理、视觉艺术、文化研究及社会研究等范畴来看,公共空间是关键性理论的某些标准。公共空间的定位似乎渐见迫切,因为资产涉及愈来愈多所谓“共享空间”。“公共空间”一词往往被人们误解,譬如与“集会场所”(gathering place)混淆,但这是一个较大概念的组成部分。
大多数街道,包括人行道,像城镇广场和公园那样视为公共空间。政府建筑,如公共图书馆及不少类似的建筑都是公共空间。然而,并非所有公有建筑纳入这定义。
一些公园、购物中心、等候室等会在晚间关闭。但是,这情况没有把特定群体排除在外,一般不视为公众使用上的限制。
一般而言,公共空间没有隐私期待(expectation of privacy)这回事。
在美国,人们在公共空间享有既定以外的权利。在名为公共论坛的公共空间,政府通常不可在合理情况之外限制人们的演说(即是说,政府可阻止演说者对过路人辱骂,但不可改变他们的信念)。相对而言,在私人(即非公共)论坛,政府较容易管制人们的演说;例如,人们是不容许在五角大厦内抗议他人反对医疗保险改革的。这并非意味着政府可管制人们家中的言论,或对他人所的言论;政府只可在政府财产实施管制。有时候,私人产业也可视为公共论坛。英国亦然,传统上,公共空间(如演说者之角)准许公众演说。
在北欧国家,如挪威、瑞典及芬兰,根据一项名为“allemansrätten”(所有人的权利,everyone's-right)的法规,所有自然区视为公共空间。
伊斯兰国家的斋戒月内,人们在外面的公共空间饮食往往是不获接受的。
公共空间是不少廉价旅游游客和流浪者的热点,尤其是一些环境舒适的地方,譬如有瓦遮头,应天气提供冷暖气服务的购物中心。
正当社会普遍认为,所有人有权进入及使用公共空间,而私人空间会有所限制,学术界开始关注公共空间如何设法排斥某些群体,特别是流浪汉和青少年。
公共空间的一些措施会针对流浪汉,减少他们对公共空间的依赖,例如拆除长椅,或改变其设计,阻止他们在长椅上睡觉和休息、限制他们在特定时间进入公共空间、封锁室内范围等等。有时候,警察还会要求“不受欢迎”的人离开公共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