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石器时期,人类已在安丘这一带栖息、劳动。[2]
夏商两朝为斟寻国地。
西周属淳于国。春秋时境内分属杞、莒、纪三国。战国时大部分属齐。少部分属鲁国。
汉高祖八年(前199年),封将军张说为安丘懿侯(侯国),治所在牟山北,汶河南岸,自此始有安丘之名。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置安丘县,属北海郡,治所在今城南高地上,境内为安丘、淳于、昌安、吾城、朱虚、姑幕、平昌县之地,分属两州(青州、徐州)、三郡国(北海郡、琅琊郡、高密国)。 安丘石坊
唐武德五年(622年)改高密郡为密州,于渠丘亭附近再设安丘县,属密州。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安丘县移置昌安县,改称辅唐县。至此,安丘境东合昌安、淳于,南兼姑幕、平昌,西并郚城,基本形成现之境况。
五代时期,境属高密郡。开平二年(908年)复名安丘县,同光元年(923年)又改为辅唐县,天福七年(942年)改名胶西县。
北宋开宝四年(971年),裁撤胶西县复置安丘县,隶属京东东路密州。后属金朝,境属山东东路益都府密州。
元代,境属中书省山东东西道益都路密州。
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省密州,置青州府,境属山东布政使司青州府。
清代,境属山东青州府。
民国时期,安丘市境辖淮安县、丘南县、新安丘县,先后属鲁中行政区第四专区、昌潍专区。
1949年6月,新安丘县改作安丘县。
1950年6月,淮安县改作潍安县。
1952年6月,潍安县并入安丘县。
1953年8月,丘南县并入安丘县。先后属昌潍专区、昌潍地区、潍坊地区、潍坊市。
1994年1月,安丘撤县设市,为县级市,直属山东省,潍坊市代管。[23]
2009年9月28日,安丘市属山东省省辖直管县。[2] 安丘市区
行政区划明万历年间始有记载。当时,全县划为5坊厢6乡,174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