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专家考证,奶酒起源于春秋时期,自汉便有“马逐水草,人仰潼酪”的文字记载,极盛于元,流行于北方少数民族已有两千多年,系历史悠久的传统佳酿。一直承担着游牧民族礼仪用酒的角色。奶酒,蒙语称“阿日里”。相传早在元朝初期,漠北处于大动乱、大变革时期,当时的蒙古各部落七零八落,部落之间较量实力,各选君主。刚满17岁的铁木真继承了父亲的遗志,骑上战马,挥旗重建家园。铁木真的妻子在家里,一面思念远征的丈夫,一面制作奶食品。有一天,她在烧酸奶时,锅盖上水珠流到了旁边碗里,她嗅到特殊的奶香味。一尝味美、香甜,还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她渐渐地在生产生活中掌握了制酒的工艺,并简单地制作了酒具,亲手酿造。在铁木真做大汗的庆典仪式上,她把自己酿造的酒献给丈夫成吉思汗和将士们,大汗和众将士喝了以后,连声叫好。从此,成吉思汗把它封为御膳酒,起名叫赛林艾日哈。每当蒙古族向您敬献哈达和奶酒时,是对贵客的最高礼仪。奶酒便成为蒙古族接待上宾的必备佳酿。
2007年经河套酒业集团百吉纳奶酒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成立了奶酒国家标准起草小组。经评定内蒙古百吉纳奶酒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奶酒国家标准起草组长单位。经过两年多大量细致艰苦的工作,《奶酒国家标准GB/T 23546》于2008年通过专家组评审,2009年12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奶酒成为继白酒、啤酒、果酒(葡萄酒等)、黄酒、露酒之后,全新诞生的第六大酒种。百吉纳奶酒也率先成为符合奶酒国家标准的发酵型奶酒。
《奶酒国家标准GB/T 23546》中明文规定,只有发酵型奶酒与蒸馏型奶酒两种奶酒类型。不依照《奶酒国家标准GB/T 23546》生产或无执行标准、执行白酒生产标准,及执行企业自行标准生产的液体都不属于奶酒,尤其以奶香精与酒精或白酒勾兑配制的产品,不属于奶酒产品范畴。随着奶酒国家标准的实施,确立了奶酒在酒类行业中的地位,将更好地指导、规范奶酒这一产业向健康持续的方向发展。
依据《奶酒国家标准GB/T 23546》,奶酒的生产原料必须采用乳或乳清,经过微生物发酵后,再进行加工制作所得的产品才能称其为真正的奶酒。不论是蒸馏型产品、还是发酵型产品,均要经过这一生产工艺过程,否则均不能称其为奶酒。一些酒厂未经过牛奶或乳清为原料发酵生产,只利用简单的勾调容器、灌装环节等,便生产产品,而且打上奶酒名称的幌子,更有甚者利用劣质酒精和香精调制生产的奶酒,在市场上销售,欺骗消费者,严重的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在市场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的影响了奶酒这一具有悠久文化历史及丰富营养价值的品类的健康发展。一些酒企业没有经过奶酒的QS质量安全认证,而是使用白酒生产许可证或没有生产许可证便生产销售奶酒。请消费者在购买和饮用奶酒时仔细查看产品上的标示是否齐全规范,来判定奶酒的真伪。